基本信息
登记号 | CTR20170251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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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联系人 | 邹建军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3-27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
公示的试验信息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 CTR201702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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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登记号 | CTR20160442;CTR20160434;CTR20160326; | ||
药物名称 | 马来酸吡咯替尼片 曾用名: |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
适应症 | HER2阳性转移性乳腺癌 | ||
试验专业题目 | 马来酸吡咯替尼片联合卡培他滨对比拉帕替尼联合卡培他滨治疗HER2阳性转移性乳腺癌的Ⅲ期临床研究 | ||
试验通俗题目 | 吡咯替尼与拉帕替尼分别联合卡培他滨治疗乳腺癌的研究 | ||
试验方案编号 | HR-BLTN-III-MBC;4.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
版本日期: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二、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 1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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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邹建军 | 联系人座机 | 021-68868570 | 联系人手机号 | |
联系人Email | zoujianjun@hrs.com.cn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江苏大厦12楼 | 联系人邮编 | 200012 |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吡咯替尼联合卡培他滨方案治疗 HER2 表达阳性转移性乳腺癌的无进展生存期(PFS)优于拉帕替尼联合卡培他滨方案。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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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受试者信息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70岁(最大年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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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女 | ||
健康受试者 | 无 | ||
入选标准 | 1 年龄≥18 岁,且≤70 岁。 2 ECOG 全身状态 0~1 级。 3 预计生存期不少于 12 周。 4 依据 RECIST 1.1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存在。 5 病理学检查证实的 HER2 表达阳性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注:HER2 表达阳性指由参研中心医院病理科进行的原发灶或转移灶的病理检测/复 核中,至少一次有肿瘤细胞免疫组化染色强度为 3+或经荧光原位杂交技术[FISH] 确认阳性者 6 曾接受过曲妥珠单抗和紫杉类药物治疗。 注:曲妥珠单抗如在新辅助/辅助治疗阶段使用应≥3个月(以自然月计),或在复发/转移后阶段使用应≥2周期(如:21天/周期)。 紫杉类可在新辅助/辅助以及复发/转移后等各治疗阶段应用,治疗时间应≥2周期(如:21 天/周期)。如含紫杉类药物的治疗方案在治疗中疾病进展,则不要求既往使用量必须达到以上标准。 7 转移性乳腺癌接受过 1~2 线化疗。 注:化疗线数仅针对化疗药物,每一个化疗方案记为一个化疗线数,不包括靶向药 物和/或内分泌药物;维持治疗不计算线数。 8 器官的功能水平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血常规 ANC≥1.5×109/L; PLT≥90×109/L; Hb≥90 g/L; 2) 血生化 TBIL≤1.5×ULN; ALT 和 AST≤2×ULN;对于有肝转移灶者,ALT 和 AST≤5× ULN; BUN 和 Cr ≤ 1.5×ULN 且 肌 酐 清 除 率 ≥ 50 mL/min (Cockcroft-Gault 公式); 3) 心脏彩超 LVEF≥50%; 4) 12 导联心电图 Fridericia 法校正的 QT 间期(QTcF)男性< 450 ms、女性< 470 ms。 9 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有良好的依从性并愿意配合随访 | ||
排除标准 | 1 存在无法通过引流或其他方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如大量胸水和腹水); 2 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存在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多种因素; 3 随机分组前 4 周内接受过放疗、化疗、手术治疗(指治疗乳腺癌的大 型手术)或分子靶向治疗者;随机分组前 7 天内接受过内分泌治疗者 4 随机分组前4周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 5 在转移后治疗阶段使用过卡培他滨者;在新辅助/辅助治疗阶段使用 过卡培他滨者允许入组,但在随机分组前 6 个月内使用者需排除,或新 辅助/辅助治疗阶段使用卡培他滨无效或不能耐受卡培他滨者需排除;对 于有效成分为 5 氟尿嘧啶的其他药物视同卡培他滨。 注:“使用过卡培他滨”指连续规范使用卡培他滨≥2 周期; “无效”定义为卡培他滨治疗中进展,或治疗后临床疗效维持时间<3 个月;“不耐受”定义为在治疗过程中 出现≥Ⅳ级的血液学毒性或≥Ⅲ级的非血液学毒性或≥Ⅱ级的心、肝、肾等主要脏 器的损害。 6 已知二氢嘧啶脱氢酶(DPD)缺陷的患者。 7 经颅脑CT或MRI检查确诊,存在脑部肿瘤病灶者。 8 仅有骨或皮肤作为唯一靶病灶的患者。 9 既往使用或正在使用以HER2为靶点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包括拉帕替尼,来那替尼及吡咯替尼等)。 10 既往5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不包括已治愈的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或皮肤鳞状细胞癌。 11 同时接受其他任何抗肿瘤治疗。 12 已知对本方案药物组分有过敏史者;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 HIV 检 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13 曾患有任何心脏疾病,包括:(1)心绞痛;(2)需药物治疗的或有临 床意义的心律失常;(3)心肌梗死;(4)心力衰竭;(5)任何被研究者 判断为不适于参加本试验的其他心脏疾病等。 14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患者,有生育能力且基线妊娠试验检测阳性的女性患者或在整个试验期间不愿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育龄女性患者。 15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研究 的伴随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高血压、严重的糖尿病、活动性感染、甲状腺疾病等) 16 既往曾接受蒽环类药物者在新辅助/辅助以及复发/转移后各治疗阶段 的累计使用超过以下规定:阿霉素(Doxorubincin)累计用量超过 400 mg/m2;表阿霉素(Epirubicin)累计用量超过 800 mg/m2(如采用其他蒽 环类药物,则以此量折算)。 17 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18 研究者根据影像学(RECIST1.1 标准)判断,入组前接受末次抗肿瘤方案治疗后或治疗中未发生疾病进展的患者。 19 研究者认为患者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其他任何情况。 |
4、试验分组
试验药 |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马来酸吡咯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60mg/片,早餐后30分钟内口服,每天一次,每次400mg,用药时程:受试者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2 中文通用名:马来酸吡咯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80mg/片,早餐后30分钟内口服,每天一次,每次400mg,用药时程:受试者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3 中文通用名:卡培他滨片 英文名:Capecitabine Tablets 商品名:艾滨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5g*10片/盒*4000盒,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000 mg/m2; 每周期21天,1-14天服药;用药时程:受试者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4 中文通用名:卡培他滨片 英文名:Capecitabine Tablets 商品名:艾滨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15g*10片/盒*8000盒,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000 mg/m2; 每周期21天,1-14天服药;用药时程:受试者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5 中文通用名:马来酸吡咯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80mg/片,早餐后30分钟内口服,每天一次,每次400mg,用药时程:受试者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6 中文通用名:马来酸吡咯替尼片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160mg/片,早餐后30分钟内口服,每天一次,每次400mg,用药时程:受试者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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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拉帕替尼片 英文名:Lapatinib ditosylate 商品名:泰立沙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250mg*70片/盒*100盒,早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口服,每天一次,每次1250mg,用药时程:受试者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2 中文通用名:卡培他滨片 英文名:Capecitabine Tablets 商品名:艾滨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5g*10片/盒*4000盒,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000 mg/m2; 每周期21天,1-14天服药;用药时程:受试者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3 中文通用名:卡培他滨片 英文名:Capecitabine Tablets 商品名:艾滨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15g*10片/盒*8000盒,口服,一天两次,每次1000 mg/m2; 每周期21天,1-14天服药;用药时程:受试者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4 中文通用名:拉帕替尼片 英文名:Lapatinib ditosylate 商品名:泰立沙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250mg*70片/盒*226盒,早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口服,每天一次,每次1250mg,用药时程:受试者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5 中文通用名:拉帕替尼片 英文名:Lapatinib ditosylate 商品名:泰立沙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250mg*70片/盒*8盒,早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口服,每天一次,每次1250mg,用药时程:受试者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6 中文通用名:拉帕替尼片 英文名:Lapatinib ditosylate 商品名:泰立沙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250mg*70片/盒*50盒,早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口服,每天一次,每次1250mg,用药时程:受试者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7 中文通用名:拉帕替尼片 英文名:Lapatinib ditosylate 商品名:泰立沙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250mg*70片/盒*285盒,早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口服,每天一次,每次1250mg,用药时程:受试者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毒性不可耐受、撤回知情或研究者判断必须终止用药 |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无进展生存期(PFS),依据 RECIST 1.1 标准 至少192个PFS 事件 有效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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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安全性指标:ECOG 评分、生命指征、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指标、 心电图、超声心动图、 不良事件;有效性指标:总生存期、客观缓解率、疾病进展时间、疗效的持续时间以及临床获益率 至少192个PFS 事件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7、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 姓名 | 徐兵河 ,博士 | 学位 | 职称 | 主任医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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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10-87788820 | xubinghe@medmail.com.cn | 邮政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 17 号医科院肿瘤医院 | ||
邮编 | 100021 | 单位名称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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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 徐兵河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2 | 北京肿瘤医院 | 李惠平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3 | 天津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佟仲生 | 中国 | 天津 | 天津 |
4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胡夕春 | 中国 | 上海 | 上海 |
5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 潘宏铭 | 中国 | 浙江 | 杭州 |
6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一医院 | 秦叔逵 | 中国 | 江苏 | 南京 |
7 | 江苏省肿瘤医院 | 冯继锋 | 中国 | 江苏 | 南京 |
8 |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杨谨 | 中国 | 陕西 | 西安 |
9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张清媛 | 中国 | 黑龙江 | 哈尔滨 |
10 | 湖南省肿瘤医院 | 欧阳取长 | 中国 | 湖南 | 长沙 |
11 | 江西省肿瘤医院 | 吴毓东 | 中国 | 江西 | 南昌 |
12 |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 | 刘锦平 | 中国 | 四川 | 成都 |
13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谷元庭 | 中国 | 河南 | 郑州 |
14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殷咏梅 | 中国 | 江苏 | 南京 |
15 | 广东省中医院 | 陈前军 | 中国 | 广东 | 广州 |
16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 陆劲松 | 中国 | 上海 | 上海 |
17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闫敏 | 中国 | 河南 | 郑州 |
18 | 吉林省肿瘤医院 | 程颖 | 中国 | 吉林 | 长春 |
19 | 辽宁省肿瘤医院 | 孙涛 | 中国 | 辽宁 | 沈阳 |
20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 沈坤炜 | 中国 | 上海 | 上海 |
21 |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 李薇 | 中国 | 吉林 | 长春 |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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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6-01-28 |
2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03-23 |
3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一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04-24 |
4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04-24 |
5 | 江苏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17-05-09 |
6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05-10 |
7 | 北京肿瘤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05-22 |
8 | 广东省中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05-26 |
9 |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17-05-27 |
10 | 江苏省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06-16 |
11 | 吉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06-21 |
12 |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06-22 |
13 | 河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06-27 |
14 |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 | 修改后同意 | 2017-07-03 |
15 | 江苏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07-04 |
16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07-06 |
17 |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08-10 |
18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9-07-15 |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招募完成)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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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组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267 ; |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7-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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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2018-10-17; |
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序号 |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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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填写此信息 |
泰必达原创。发布者:泰健康,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taibida.com/lczm/937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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