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登记号 | CTR20213416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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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联系人 | 李越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01-06 |
申请人名称 | 百济神州(苏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的试验信息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 CTR202134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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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登记号 | |||
药物名称 | BGB-11417 |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
适应症 | 急性髓系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和骨髓增生异常/骨髓增殖性肿瘤 |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Bcl-2 抑制剂BGB-11417 治疗髓系恶性肿瘤患者的1b/2 期、开放性、剂量探索和扩展研究 |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项BGB-11417 治疗髓系恶性肿瘤患者的研究 | ||
试验方案编号 | BGB-11417-1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3.0 |
版本日期: | 2023-01-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是 |
二、申请人信息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第1 部分(剂量方案探索)和第2 部分(安全性扩展) 主要目的 1. 确定BGB-11417 联合阿扎胞苷治疗髓系恶性肿瘤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 在第1部分中探索并选择将用于第2部分评估的BGB-11417联合阿扎胞苷治疗的剂量方案 3. 确定在第3 部分评价的BGB 11417 联合阿扎胞苷治疗的2 期推荐剂量(RP2D) 第3 部分(有效性扩展) 主要目的 1. 通过缓解率评价BGB-11417 联合阿扎胞苷治疗的抗白血病活性 2. 在药物-药物相互作用(DDI)队列中评价泊沙康唑与BGB-11417 联合用药时对BGB-11417 药代动力学的影响,单药治疗(针对AML患者[仅中国]和MDS患者):确定BGB-11417单药治疗复发/难治性急性髓系白血病(R/R AML)和MDS或MDS/MPN患者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其它 其他说明:1b/2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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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际多中心试验 |
3、受试者信息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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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女 | ||
健康受试者 | 无 | ||
入选标准 | 1 在任何研究特定程序、采样或分析前提供已签署并注明日期的书面知情同意 2 年龄≥ 18 岁 3 根据2016 年世界卫生组织标准(Arber et al 2016)确诊为以下任一疾病: a) 非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且满足以下任一疾病活动度标准的AML i. TN 且不适合强化疗,定义如下: (1) 年龄≥ 65 岁 (2) 重度心脏疾病(如需要治疗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射血分数≤ 50%或慢性稳定型心绞痛) (3) 重度肺部疾病(如一氧化碳的弥散量[DLCO]≤ 65%或1 秒用力呼气量[FEV1]≤ 65%) (4) 肌酐清除率< 50 mL/min (5) 胆红素> 1.5 ×正常值上限(ULN)的肝病,除非记录有吉尔伯特综合征 ii. 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线全身治疗,根据2017 年欧洲白血病网络(ELN)缓解标准确定为R/R(Dohner et al 2017)。 b) 骨髓原始细胞>5%且符合以下疾病活动标准的MDS: i. TN 且修订后的的国际预后评分系统评分> 3.5(中、高或极高) ii. 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线全身治疗,根据修订的IWG 2006 标准疾病复发、治疗失败或疾病进展(Cheson et al 2006),确定为R/R c) 骨髓原始细胞>5%且符合以下标准的MDS/MPN, 包括CMML(2016 年世界卫生组织分类亚型CMML-1 或CMML-2)或需要治疗的其他MDS/MPN: i. TN ii. 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线全身治疗,根据修订的IWG 2006 标准疾病复发、治疗失败或疾病进展(Cheson et al 2006),确定为R/R 4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 ~ 2 分 5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必须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 天内进行血清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首次用药前开始采用高效的避孕措施,在治疗期间持续避孕, 持续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180天。 6 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应在治疗期间采用高效的避孕措施,持续至停药后至少90 天,以防其女性伴侣受孕。在此期间,不得捐献精子 7 预期生存期≥ 12 周 8 能够遵守研究要求 9 器官功能良好,定义为: a) 肌酐清除率≥ 50 mL/min(对体能状态低下的AML 队列取30 ~ 49 mL/min),用以下方法之一取估计值: i. Cockcroft-Gault 方程: (1) (140 - 年龄) × 体重(kg)/72 × 肌酐(mg/dL);如为女性,则再乘以0.85 (2) (140 - 年龄) × 体重(kg) × 1.23(如为男性;如为女性则取1.04)/肌酐(μmol/L) ii. CKD-EPI 方程 iii. 24 小时尿液采集 b) 肝功能良好,表现为:i.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谷草转氨酶)≤ 3 × ULN ii.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谷丙转氨酶)≤ 3 × ULN iii.总胆红素水平≤ 2 × ULN(对不适合强化疗的AML 队列取≤ 3 × ULN),除非有吉尔伯综合征记录 | ||
排除标准 | 1 确诊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2 既往2 年内患有恶性肿瘤。患有局部皮肤癌、浅表性膀胱癌症、宫颈原位癌或乳腺癌、或局部前列腺癌症(Gleason 评分≤ 6)且接受过以治愈为目的治疗的患者除外 3 存在前驱MPN,包括骨髓纤维化、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或慢性惰性白血病伴或不伴BCR-ABL1 易位和AML 伴BCR-ABL1 易位 4 已知白血病累及中枢神经系统 5 WBC 计数> 25 × 109/L(使用羟基脲治疗,或允许使用白细胞去除术降低细胞直至开始研究药物治疗) 6 筛选前3 个月内接受过自体干细胞移植或在筛选前6 个月内接受过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疗法 7 既往接受过同种异体干细胞移植且患有活动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或需要使用免疫抑制药物治疗GVHD,或在知情同意前4周内接受过钙调磷酸酶抑制剂治疗 8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使用以下物质: a.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8 天内 —任何生物学和/或免疫学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单克隆抗体治疗和/或癌症疫苗治疗) b.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4 天内 —全身化疗或放疗(用于细胞减灭的羟基脲除外) c.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 天内 —使用任何酪氨酸激酶抑制剂、IDH1/2 抑制剂或其他靶向小分子(5 个半衰期≤ 7 天)抗肿瘤治疗 9 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真菌、细菌和/或病毒感染注:允许口服抗生素治疗轻微细菌感染 10 既往接受过Bcl-2 抑制剂或阿扎胞苷治疗 11 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28 天内进行过大手术 12 既往抗肿瘤治疗未恢复至≤ 1 级的毒性(脱发、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血小板减少症除外) 13 具有临床显著性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以下内容: a. 筛选前≤6 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 b. 筛选前≤3 个月内的不稳定型心绞痛 c. 纽约心脏病协会III 级或IV 级充血性心力衰竭 d. 有临床显著性的心律失常史(如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室颤、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 e. 基于Fridericia 公式的按心率校正的QT 间期> 480 msec f. 有Mobitz II 级或三度心传导阻滞史且未装置永久心脏起搏器 g. 筛选期存在控制不良的高血压,即连续≥ 2 次测得收缩压> 170 mmHg 和舒张压> 105 mmHg。 14 需要持续吸氧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有临床显著性的肾脏、神经系统、精神、内分泌、代谢、免疫、肝脏或心血管疾病病史;或研究者认为会对其参与本研究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疾病 15 已知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史。存在如下可反映活动性病毒性乙型肝炎或病毒性丙型肝炎的感染血清学状态: a.存在乙肝表面抗原(HBsAg)或抗乙肝核心抗体(抗HBcAb)。 注:存在HBcAb 但不存在HBsAg 的患者只有在灵敏度≤ 20 IU/mL 的检测中检测不到乙型肝炎病毒(HBV)DNA 时才有资格入组。如遇此情况,患者可以定期接受HBV DNA 监测;此外,患者可按照当地标准疗法接受预防性抗病毒药物治疗,期间可以降低HBV DNA 监测频率。 b. 存在丙肝病毒(HCV)抗体。 注:存在HCV 抗体的患者只有在HCV RNA 检测不到且愿意接受HCV 再激活监测时才有资格入组 16 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 17 不能吞服片剂或存在显著影响胃肠道功能的疾病,例如吸收不良综合征、胃或小肠切除、减肥手术、有症状的炎症性肠病,或者不完全或完全肠梗阻。 18 在BGB-11417 首次给药前 7天内(或5 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接受任何中效或强效CYP3A4 抑制剂或诱导剂治疗或在BGB-11417首次给药前14天内(或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接受任何中效或强效CYP3A4诱导剂治疗 19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6 个月内有卒中或颅内出血病史 20 对BGB-11417 片剂、阿扎胞苷辅料或泊沙康唑(仅对第3 部分DDI 队列适用)存在超敏反应史 21 有重度出血性疾病史,如A 型血友病、B 型血友病或血管性血友病,或需要输血或其他医学或手术干预的不明原因自发性出血史 22 接受已知可延长QT/QTc 间期的药物治疗 23 正在接受华法林治疗 24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35 天内接种过活疫苗。注:季节性流感疫苗通常是灭活疫苗,允许使用。鼻腔内使用的疫苗是活疫苗,不允许使用 25 不能依从研究程序 26 接受泊沙康唑治疗的同时,接受西罗莫司、主要通过CYP3A4代谢的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如阿托伐他汀、洛伐他汀和辛伐他汀)和/或麦角生物碱(仅第3部分DDI队列)的治疗 |
4、试验分组
试验药 |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BGB-11417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薄膜包衣片 规格:5mg/片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一次 用药时程:BGB-11417 治疗,将持续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接受的毒性、开始新的抗肿 瘤治疗、妊娠(如适用)、撤回知情同意、失访、研究结束、研究者决定或申办方终止研究,以先发生者为准。 2 中文通用名:BGB-11417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薄膜包衣片 规格:20mg/片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一次 用药时程:BGB-11417 治疗,将持续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接受的毒性、开始新的抗肿 瘤治疗、妊娠(如适用)、撤回知情同意、失访、研究结束、研究者决定或申办方终止研究,以先发生者为准。 3 中文通用名:BGB-11417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薄膜包衣片 规格:80mg/片 用法用量:口服,每日一次 用药时程:BGB-11417 治疗,将持续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接受的毒性、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妊娠(如适用)、撤回知情同意、失访、研究结束、研究者决定或申办方终止研究,以先发生者为准。 4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阿扎胞苷 英文通用名:Azacitidine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维达莎Vidaza 剂型:注射剂 规格:100mg/瓶 用法用量:皮下注射,以 75 mg/m2的固定剂量给药,7 天为一个周期 用药时程:注射用阿扎胞苷治疗,将持续至出现疾病进展、不可接受的毒性、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妊娠(如适用)、撤回知情同意、失访、研究结束、研究者决定或申办方终止研 究,以先发生者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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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 序号 名称 用法 暂未填写此信息 |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第1 部分和第2 部分、单药治疗(仅针对在中国入组接受单药治疗的AML患者):剂量限制性毒性(DLT) 第1周期(针对非血液学毒性,DLT 窗口期将从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开始持续28 天,针对血液学毒性,将持续42 天) 安全性指标 2 第1 部分和第2 部分、单药治疗(仅针对在中国入组接受单药治疗的AML患者):治疗中出现的不良事件(TEAEs) 首次用药在开始研究药物给药之后,所有AE和SAE将被报告,无论与研究药物的关系如何,直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30天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以先发生者为准。在这一时间段之后,研究者应报告被评价为与既往的研究药物治疗有关的任何SAE 安全性指标 3 第3部分:AML队列:CR+CRh 率 约24个月 有效性指标 4 第3部分:MDS队列:mOR 率,包括CR、mCR 和PR 约24个月 有效性指标 5 第3部分:AML队列:BGB-11417与泊沙康唑联合给药时的血浆浓度-时间曲线推算的AUC 周期2第12天和周期2第20天(给药前和给药后1、4、6、8和24小时) 有效性指标 6 第3部分:AML队列:BGB-11417与泊沙康唑联合给药时的血浆浓度-时间曲线推算的Cmax 周期2第12天和周期2第20天(给药前和给药后1、4、6、8和24小时) 有效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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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第1 部分和第2 部分:AML队列:完全缓解CR+完全缓解伴部分血液学恢复率CRh 约12个月 有效性指标 2 第1 部分和第2 部分:MDS队列:修订的总体缓解率(mOR) 约12个月 有效性指标 3 第1 部分和第2 部分:阿扎胞苷与BGB-11417联合用药的Cmax 第0天和第4天(周期1)给药前和给药后4小时内的多个时间点 有效性指标 4 第1 部分和第2 部分:阿扎胞苷与BGB-11417联合用药的AUC0-t 第0天和第4天(周期1)给药前和给药后4小时内的多个时间点 有效性指标 5 第1 部分和第2 部分:阿扎胞苷与BGB-11417联合用药的AUC0-∞ 第0天和第4天(周期1)给药前和给药后4小时内的多个时间点 有效性指标 6 第1 部分和第2 部分:阿扎胞苷与BGB-11417联合用药的口服给药后血浆中的药物表观总清除率(CL/F) 第0天和第4天(周期1)给药前和给药后4小时内的多个时间点 有效性指标 7 第1 部分和第2 部分:阿扎胞苷与BGB-11417联合用药的表观分布容积(Vz/F) 第0天和第4天(周期1)给药前和给药后4小时内的多个时间点 有效性指标 8 第1 部分和第2 部分: BGB-11417与阿扎胞苷联合用药的血浆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last,ss) 第1-4天和28天(周期1),第5天(周期2)给药前和给药后8小时的多个时间点 有效性指标 9 第1 部分和第2 部分:BGB-11417与阿扎胞苷联合用药的最大血药浓度(Cmax,ss) 第1-4天和28天(周期1),第5天(周期2)给药前和给药后8小时的多个时间点 有效性指标 10 第1 部分和第2 部分:BGB-11417与阿扎胞苷联合用药的稳态血浆谷浓度(Ctrough,ss) 第1-4天和28天(周期1),第5天(周期2)给药前和给药后8小时的多个时间点 有效性指标 11 第1 部分和第2 部分:BGB-11417与阿扎胞苷联合用药的tmax,ss 第1-4天和28天(周期1),第5天(周期2)给药前和给药后8小时的多个时间点 有效性指标 12 第3 部分:治疗中出现的不良事件(TEAEs) 约24个月 安全性指标 13 第3 部分:完全缓解(CR) 约24个月 有效性指标 14 第3 部分:AML队列: 完全缓解CR +完全缓解伴血液学不完全恢复率CRi 约24个月 有效性指标 15 第3 部分:AML队列: 总缓解率(ORR) 约24个月 有效性指标 16 第3 部分:AML队列: 缓解持续时间(DOR) 约24个月 有效性指标 17 第3 部分:AML队列: 从治疗开始至首次记录缓解的时间(TTR) 约24个月 有效性指标 18 第3 部分:无事件生存期( EFS) 约24个月 有效性指标 19 第3 部分: 总生存期(OS) 约24个月 有效性指标 20 第3 部分:MDS队列: 血液学改善-红细胞HI-E 约24个月 有效性指标 21 第3 部分:MDS队列: 血液学改善-血小板HI-P 约24个月 有效性指标 22 第3 部分:MDS队列: 血液学改善-中性粒细胞HI-N 约24个月 有效性指标 23 第3 部分:MDS队列: 输血非依赖性 约24个月 有效性指标 24 第3 部分:BGB-11417与阿扎胞苷联合用药的稳态血浆谷浓度(Ctrough,ss) 周期1第1天和周期2第5天(给药前和给药后4和6小时) 有效性指标 25 第3 部分:AML队列: 治疗中出现的不良事件(TEAEs) 约24个月 安全性指标 |
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7、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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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 黄晓军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2 |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李菲 | 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3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吴俣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4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李秋柏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5 | 河北陆道培医院 | 陆佩华 | 中国 | 河北省 | 廊坊市 |
6 | Pindara Private Hospital | Dr. HANLON SIA | 澳大利亚 | Benowa | Benowa |
7 | Gold Coast University Hospital | Dr. TENG FONG NG | 澳大利亚 | Gold Coast | Southport |
8 | Austin Hospital | Dr. CHUN FONG | 澳大利亚 | Heidelberg | Heidelberg |
9 | The Alfred Hospital | Dr. TSE-CHIEH TEH | 澳大利亚 | Melbourne | Melbourne |
10 | St. Vincent's Hospital Melbourne | Dr. SHUH TAN | 澳大利亚 | Melbourne | Fitzroy |
11 | Monash Health | Dr. JAKE SHORTT | 澳大利亚 | Melbourne | Clayton |
12 | Fiona Stanley Hospital | Dr. PAUL CANNELL | 澳大利亚 | Murdoch | Murdoch |
13 | One Clinical Research | Dr. PETER TAN | 澳大利亚 | Nedlands | Nedlands |
14 | Orange Health Service | Dr. DOUGLAS LENTON | 澳大利亚 | Orange | Orange |
15 | Linear Clinical Research | Dr. CAROLYN GROVE | 澳大利亚 | Perth | Perth |
16 | Concord Hospital | Dr. ROBIN EDWARD GASIOROWSKI | 澳大利亚 | Sydney | Concord |
17 | St. George Hospital | Dr. SUNDRA RAMANATHAN | 澳大利亚 | Sydney | Kogarah |
18 | John Flynn Hospital | Dr. SHANE BLEAKLEY | 澳大利亚 | Tugun | Tugun |
19 | North Shore Hospital | Dr. SOPHIE LEITCH | 新西兰 | Auckland | Takapuna |
20 | Middlemore Hospital | Dr. RAJEEV RAJAGOPAL | 新西兰 | Auckland | Auckland |
21 | Wellington Regional Hospital | Dr. TRAVIS PERERA | 新西兰 | Wellington | Newtown |
22 |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 余国攀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23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魏旭东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24 |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 杜新 | 中国 | 广东省 | 深圳市 |
25 | 兰州大学第一医院 | 刘蓓 | 中国 | 甘肃省 | 兰州市 |
26 | 苏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陈苏宁 | 中国 | 江苏省 | 苏州市 |
27 | 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 | 王亚非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28 | 浙江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金洁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29 | 广东省人民医院 | 翁建宇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30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 常春康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31 | MD Anderson Cancer Center | Dinardo | 美国 | Houston | Texas |
32 | Hospital Universitario Virgen del Rocio | Perez Simon Jose Antonio | 西班牙 | Sevilla | Sevilla |
33 | Hospital Politecnico Universitario La Fe | Montesinos Pau | 西班牙 | Valencia | Valencia |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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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 | 同意 | 2021-11-02 |
2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 | 同意 | 2022-03-28 |
3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 | 同意 | 2023-01-31 |
4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 | 同意 | 2023-02-27 |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招募中)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0 ; 国际: 1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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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 国际: 68 ;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06-07; 国际:2021-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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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2-06-14; 国际:2021-05-2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国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序号 |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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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填写此信息 |
泰必达原创。发布者:泰健康,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taibida.com/lczm/1040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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