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登记号 | CTR20212629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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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联系人 | 冯虹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10-27 |
申请人名称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公示的试验信息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 CTR202126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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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登记号 |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QLF32004 |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
适应症 | 晚期恶性肿瘤 | ||
试验专业题目 | 注射用QLF32004单药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以及初步有效性的Ia期临床研究 | ||
试验通俗题目 | 注射用QLF32004单药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以及初步有效性的Ia期临床研究 | ||
试验方案编号 | QLF32004-10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1.1 |
版本日期: | 2021-11-26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
二、申请人信息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确定QLF32004 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以及II 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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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受试者信息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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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女 | ||
健康受试者 | 无 | ||
入选标准 | 1 年龄:18-75 岁(包括端值),男女均可。 2 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的晚期恶性实体肿瘤患者,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 3 (剂量递增阶段)根据RECIST 1.1 版,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PK 扩展阶段)根据RECIST 1.1 版,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位于既往放疗区域或其他局部区域性治疗部位的肿瘤病灶,一般不作为可测量病灶,除非该病灶出现明确进展或放疗三个月后持续存在)。 4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0-1 分 5 预期寿命≥ 12 周。 6 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具有足够的器官功能(获得实验室检查前14 天内不允许使用任何血液成分、细胞生长因子、集落刺激因子(G-CSF)、rhTPO 等,也不允许进行保肝治疗)。定义如下: a) 嗜中性粒细胞计数(ANC)≥ 1,500/mm3 (1.5 × 109/L); b) 血小板计数(PLT) ≥ 75,000/mm3(75 × 109/L); c) 血红蛋白(Hb)≥ 8.5 g/dL(85 g/L); d) 血清肌酐 ≤ 1.5 倍正常值上限(ULN)或肌酐清除率 ≥ 50 ml/min; e) 总胆红素(BIL)≤ 1.5×ULN,肝转移患者或肝癌患者应≤ 2×2×ULN; f) 谷草转氨酶(AST/SGOT)或谷丙转氨酶(ALT/SGPT)水平 ≤ 2.5×ULN,肝转移 患者或肝癌患者应≤ 5×ULN; g) 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PT)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1.5×ULN,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 1.5×ULN; 7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患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6个月内与其伴侣一起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等);育龄期的女性患者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7 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 8 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 ||
排除标准 | 1 已知对研究药物或其任何辅料过敏;或者对既往对蛋白类药物发生过≥3 级过敏反应。 2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 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内分泌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 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 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 周内; 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 周或药物的5 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 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 周内。 3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 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4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 周内使用过减毒活疫苗。 5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 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除外以下情况:使用局部、眼部、关节腔内、鼻内和吸入型糖皮质激素治疗;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例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6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14 天内使用过免疫调节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胸腺肽、白介素-2、干扰素等。 7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 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8 具有临床症状的脑实质转移或脑膜转移,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9 有无法控制的大量渗出液(胸腔、心包、腹腔)的患者 10 曾接受免疫治疗并出现≥ 3 级irAE 或≥2 级免疫相关性心肌炎; 11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 等级评价≤1 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2 级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12 存在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包括但不局限于:自身免疫性肝炎、葡萄膜炎、肠炎、肝炎、垂体炎、血管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降低[仅通过激素替代治疗可以控制的受试者可纳入];受试者患有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脱发、I 型糖尿病或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可纳入;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患者则不能纳入); 13 既往或目前患有间质性肺病者(除外不需要激素治疗的放射性肺纤维化); 14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或已知有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 15 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 阳性且HBV-DNA>500 IU/ml 或研究中心检测下限[仅当研究中心检测下限高于500 IU/ml 时]),活动性丙型肝炎(HCV 抗体阳性但HCVRNA<研究中心检测下限的患者允许纳入); 16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a)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 导阻滞等; b) 首次给药前6 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脑卒 中或其他3 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 c) 存在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 级的心力衰竭或左室射血分数 (LVEF)<50%; d) 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 17 有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静脉抗感染治疗者 18 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19 已知患者有精神类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既往有明确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癫痫或痴呆; 20 存在其他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或实验室检查异常,可能增加参与研究的风险,或干扰研究结果,以及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患者。 |
4、试验分组
试验药 |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QLF32004 英文通用名:NA 商品名称:NA 剂型:冻干粉针剂 规格:2 mg/支 用法用量:皮下给药, 5uk/kg及以上 用药时程:每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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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 序号 名称 用法 暂未填写此信息 |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剂量限制毒性(DLT)、MTD 及、II 期推荐剂量(RP2D); 整个试验过程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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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安全性指标:包括治疗期间不良事件(TEAE)、严重不良事件(SAE)、治疗相关不良事件(TRAE),由申办方/研究者进行试验药物相关性判断。 整个试验过程 安全性指标 2 PK 参数 整个试验过程 有效性指标 3 免疫原性 整个试验过程 有效性指标 4 初步疗效指标 整个试验过程 有效性指标 |
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7、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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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市东方医院 | 李进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2 | 南昌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熊建萍 | 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3 | 山东省肿瘤医院 | 孙玉萍 | 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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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市东方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批件 | 同意 | 2021-10-08 |
2 | 上海市东方医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12-23 |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招募中)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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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组人数 | 国内: 4 ;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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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11-09;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序号 |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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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填写此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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