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登记号 | CTR20212054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
申请人联系人 | 赵宾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8-24 |
申请人名称 |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 |
公示的试验信息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 CTR20212054 | ||
---|---|---|---|
相关登记号 | CTR20192724,CTR20181428,CTR20191878,CTR20190664 | ||
药物名称 | 氟诺哌齐片 曾用名: |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L1700053 | ||
适应症 | 阿尔茨海默氏病 | ||
试验专业题目 | 氟诺哌齐片治疗轻、中度阿尔茨海默病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平行对照、剂量探索Ⅱ期临床试验。 | ||
试验通俗题目 | 氟诺哌齐片治疗轻、中度阿尔茨海默病Ⅱ期临床试验。 | ||
试验方案编号 | KYHY-DC20-II-2021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1.1 |
版本日期: | 2021-07-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
二、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 1 2 | ||||
---|---|---|---|---|---|
联系人姓名 | 赵宾江 | 联系人座机 | 请联系泰必达 | 联系人手机号 | 请联系泰必达 |
联系人Email | 请联系泰必达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工业城康缘路58号研究院17楼 | 联系人邮编 | 222047 |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初步评价氟诺哌齐片治疗轻、中度阿尔茨海默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并探索其最佳治疗剂量。 次要目的:评价氟诺哌齐片对大脑感兴趣脑区葡萄糖代谢的影响。 探索性目的:进行协变量分析以确定氟诺哌齐片药物暴露量与协变量之间的量化关系,协变量包括:体重,性别,年龄,合并用药等。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
随机化 | 随机化 | 盲法 | 双盲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受试者信息
年龄 | 50岁(最小年龄)至 85岁(最大年龄) | ||
---|---|---|---|
性别 | 男+女 | ||
健康受试者 | 无 | ||
入选标准 | 1 年龄50-85岁,性别不限。 2 女性患者为绝经妇女(绝经≥24周)、或实施了外科绝育手术、或育龄女性同意在试验期间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女性或者绝经时间短于24周的患者必须在筛选时做尿妊娠实验,结果须为阴性。 3 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有能力完成方案规定的认知能力测定和其他测试。 4 记忆减退至少12个月,并有进行性加重趋势。 5 符合美国衰老研究所和阿尔茨海默病协会(the National Institute on Aging - Alzheimer’s Association,NIA-AA)的很可能AD的诊断标准(2011)。 6 病情程度为轻、中度的AD患者,11分≤MMSE总分≤24分(若受试者小学文化程度,11分≤MMSE总分≤22分);如果基线期与筛选期比较,受试者MMSE评分升高或降低>2分,若要继续参加硏究则必须和本硏究磁共振成像(MRI)影像诊断复核小组讨论。以排除不易区分药物疗效的受试者,以及可能的诊断错误的入组患者。 7 Hachinski缺血量表(Hachinski ischemia scale,HIS)总分≤4分。 8 汉密顿抑郁量表/17项版(Hamilton depression scale,HAMD)总分≤10分。 9 筛选时做头颅MRI平扫和斜冠状位海马扫描检查,脑白质病变区域小于白质总量的25%(Fazeca scale for WM lesions评级≤1级,轻度脑白质病变),直径大于1.5cm的腔隙性梗死灶少于或等于2个,无关键部位如丘脑、海马、内嗅皮质、旁嗅皮质、皮质和皮质下灰质核团的腔梗灶,MRI显示阿尔茨海默病的可能性最大(MTA-score≥2级)。 10 神经系统检查无明显阳性体征。 11 受试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看护者,或者至少能够与看护者频繁联系(每周至少4日,每日至少2小时),看护者将辅助患者参与研究全过程。看护者必须陪伴受试者参加研究访视,并且必须与患者有充分的互动与交流以便为NPI、ADCS-ADL、CIBIC-plus等量表评分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12 在实施与方案有关的操作或者检查前,受试者必须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如果由于认知能力受限不能签署,则受试者签字处允许留空,并说明原因,由法定监护人在原因说明处签字,同时法定监护人需签署知情同意书。 | ||
排除标准 | 1 其他原因引起的痴呆:血管性痴呆、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如:艾滋病、梅毒等)、克-雅氏病、亨廷顿舞蹈症和帕金森病、路易体痴呆、脑外伤性痴呆、其他理化因素(如:药物中毒、酒精中毒、一氧化碳中毒等)、重要的躯体疾病(如肝性脑病、肺性脑病、缺氧性脑病等)、颅内占位性病变(如:硬膜下血肿、交通性脑积水、脑肿瘤)、内分泌系统病变(如甲状腺疾病、甲状旁腺疾病)以及维生素或其他元素缺乏引起的痴呆。 2 曾患神经系统疾病(包括脑卒中、视神经脊髓炎、帕金森病、癫痫等)。 3 存在异常实验室指标:乙肝两对半指标乙肝表面抗原HBsAg和乙肝e抗原HBeAg和/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肝炎处于活动期,肝功能(ALT、AST)超过正常范围上限1.2倍,血清肌酐(Cr)超过正常范围上限1.2倍,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血红蛋白小于研究中心实验室正常范围下限,空腹血糖值超过正常范围上限的1.2倍。 4 有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 5 有不稳定或严重的心、肺、肝、肾、造血系统疾病(包括不稳定心绞痛、心肌梗死、不能控制的哮喘、活动性胃出血、癌症、机械性肠梗阻、骨髓移植史等);休息10分钟后静息心率<55次/分钟,测定QTc(QTc B(Bazett’s校正值)或QTc F(Fridericia’s校正值))≥450msec(有束支传导阻滞者,QTc≥480msec,并由专科医师协助判断),存在研究者判断不宜入组的心电图异常。 6 存在视、听障碍不能完成神经心理测验和量表评定。 7 酒精滥用或药物滥用者。 8 精神病患者,根据DSM-V标准,包括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疾病,双相情感障碍,重性抑郁或谵妄。 9 目前正使用且不能停用的阿尔茨海默病治疗药物者。 10 本研究筛查访视前30天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非药物干预性临床研究除外),或本研究期间计划参加其它临床试验。 11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12 由于任何理由,研究人员认为该受试者不可能完成本研究。 13 受试者为参加研究的研究者、研究中心人员、研究合同组织或申办方相关人员的直接亲属或雇员。 |
4、试验分组
试验药 |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氟诺哌齐片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无 剂型:片剂 规格:2mg/片 用法用量:1片氟诺哌齐片+2片安慰剂;晚饭后温开水送服 用药时程:用药16周 2 中文通用名:氟诺哌齐片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无 剂型:片剂 规格:2mg/片 用法用量:首2周每次1片2mg氟诺哌齐片+2片安慰剂;第3周起2片2mg氟诺哌齐片+1片安慰剂;晚饭后温开水送服 用药时程:用药16周 3 中文通用名:氟诺哌齐片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无 剂型:片剂 规格:2mg/片 用法用量:首2周每次1片2mg氟诺哌齐片+2片安慰剂;第3周起2片2mg氟诺哌齐片+1片安慰剂;第5周起3片2mg氟诺哌齐片;晚饭后温开水送服 用药时程:用药16周 |
---|---|
对照药 |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氟诺哌齐片安慰剂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无 剂型:片剂 规格:0mg/片 用法用量:3片,晚饭后温开水送服 用药时程:用药16周 |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认知功能的改善:用阿尔茨海默病评价量表--认知部分(ADAS-cog/11)评价治疗16周后认知功能的改善。 第-4周、0d、第2周、第4周、第8周、第12周、第16周、第18周 有效性指标 2 不良事件、不良反应。 随时记录 安全性指标 |
---|---|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整体评价:用临床医师对改善的印象评估量表(CIBIC-plus量表)评价 第-4周、0d、第2周、第4周、第8周、第12周、第16周、第18周 有效性指标 2 日常生活功能的改善 第-4周、0d、第2周、第4周、第8周、第12周、第16周、第18周 有效性指标 3 神经精神行为的改善 第-4周、0d、第2周、第4周、第8周、第12周、第16周、第18周 有效性指标 4 峰浓度、药物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清除率、表观分布容积、吸收速率常数 治疗后8周当天上午8点左右空腹采集静脉血,服药后0.5-3h、4-6h及8-10h各采集静脉血;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5 峰浓度、药物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清除率、表观分布容积、吸收速率常数 治疗后12周前一天于晚餐后18:00-19:00正常服药,治疗后第12周当天来院并于前一天服药后的12-14h及18-24h各采集静血。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6 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四项、心电图、 第-4周、0d、第2周、第4周、第8周、第12周、第16周、第18周 安全性指标 7 生命体征 第-4周、0d、第2周、第4周、第8周、第12周、第16周、第18周 安全性指标 8 体格检查 第-4周、0d、第16周、、第18周 安全性指标 |
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7、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
1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 肖世富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2 | 上海市同济医院 | 李云霞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3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 付剑亮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4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 洪震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5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 耿介立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6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 刘建仁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7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 陈生弟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8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 徐俊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9 | 北京医院 | 陈海波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10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 张庆娥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11 | 天津市环湖医院 | 纪勇 | 中国 | 天津市 | 天津市 |
12 | 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许秀峰 | 中国 | 云南省 | 昆明市 |
13 | 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孙逸仙纪念医院) | 何蕾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14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 宁玉萍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15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 | 沈璐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16 | 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 | 张许来 | 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17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况伟宏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18 | 江西省精神病院 | 魏波 | 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19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汪凯 | 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20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 叶钦勇 | 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21 |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 章军建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22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同仁医院 | 都爱莲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23 | 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 | 罗勇 | 中国 | 贵州省 | 遵义市 |
24 | 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 | 王飞燕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25 | 大庆市第三医院 | 杨海波 | 中国 | 黑龙江省 | 大庆市 |
26 | 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 | 魏钧 | 中国 | 湖北省 | 宜昌市 |
27 | 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 | 陆洁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28 |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 耿德勤 | 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29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曹云鹏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30 | 浙江省人民医院 | 苏衡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31 | 嘉兴市第二医院 | 张晓玲 | 中国 | 浙江省 | 嘉兴市 |
32 | 瑞安市人民医院 | 黄雪融 | 中国 | 浙江省 | 温州市 |
33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刘军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34 | 湖南省脑科医院 | 方政华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35 | 北票市中心医院 | 马宇彤 | 中国 | 辽宁省 | 朝阳市 |
36 | 绵阳市中心医院 | 唐宇凤 | 中国 | 四川省 | 绵阳市 |
37 |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 孟云霞 | 中国 | 江苏省 | 连云港市 |
38 |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总医院 | 陈会生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39 | 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 | 李润辉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
1 |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7-14 |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招募中)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40 ; |
---|---|
已入组人数 | 国内: 8 ;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10-26; |
---|---|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12-15;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序号 |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
暂未填写此信息 |
泰必达原创。发布者:泰健康,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taibida.com/lczm/103970.html
1.请注意,本站提供的医学产品信息并不完整,不能代替有资格的医疗专业人士所提供的咨询意见,不构成任何医疗建议或诊断。相关问题请咨询您的主治医生获得更多的帮助。本站内容作为纯介绍性信息仅供参考。 2.如有错误请联系客服修正,感谢您的支持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