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登记号 | CTR20211077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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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联系人 | 何攀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1-05-21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示的试验信息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 CTR202110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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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登记号 | |||
药物名称 | JS201注射液 | ||
药物类型 | 生物制品 |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
适应症 | 晚期恶性肿瘤 | ||
试验专业题目 | JS201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开放、首次人体、剂量递增和扩大入组的I期临床研究 | ||
试验通俗题目 | JS201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I期临床研究 | ||
试验方案编号 | JS201-001-I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2.2 |
版本日期: | 2021-11-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
二、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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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何攀 | 联系人座机 | 请联系泰必达 | 联系人手机号 | 请联系泰必达 |
联系人Email | 请联系泰必达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家桥路100弄6号晶耀前滩7号楼15楼 | 联系人邮编 | 200120 |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价JS201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评价JS201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如果可能)和剂量限制性毒性(DLT);确定Ⅱ期临床研究推荐剂量(RP2D); 次要目的:评价JS201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体内的免疫原性;评价JS201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评价JS201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体内的药效动力学(PD)特征;初步评估JS201治疗晚期恶性肿瘤的有效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单臂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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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受试者信息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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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女 | ||
健康受试者 | 无 | ||
入选标准 | 1 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18~70岁(包含18和70岁),对于剂量扩展及临床拓展阶段,年龄上限可放宽至75岁(含),男女均可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标准治疗进展或无标准有效治疗方案的晚期恶性肿瘤患者 4 ECOG PS评分:0~1 5 预期生存期≥12周 6 至少存在一个符合RECIST v1.1(实体瘤)或2014版Lugano(淋巴瘤)评价标准要求的可测量病灶 7 同意提供治疗前现采活检样本,如果活检对患者有不合理风险,可提供2年内存档样本,至少提供11张切片 8 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输血或使用造血刺激因子):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9/L; 血小板(PL)≥100×109/L; 血红蛋白(Hb)≥9 g/dL; 总胆红素(TBIL)≤1.5倍ULN;如存在肝脏转移,则总胆红素≤2倍ULN;Gilbert综合征患者直接胆红素(dBIL)≤3.0mg/dL;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倍ULN;如存在肝脏转移,则ALT和AST≤5倍ULN; 血肌酐(Cr)≤1.5倍ULN,或计算的肌酐清除率(Cockcroft -Gault公式)≥50 mL/min,或24小时尿肌酐清除率≥50 mL/min; 经尿试纸检测尿蛋白<2+。如果尿试纸检测结果显示尿蛋白≥ 2+,应进行24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查,如果24小时尿蛋白定量≤1g,则患者可参加本研究; 患者未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且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且及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倍ULN 9 育龄期女性患者,以及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患者,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3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IUD、避孕药或避孕套);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HCG检查必须为阴性;而且必须为非哺乳 10 临床拓展阶段,入组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宫颈癌、淋巴瘤、NSCLC、胃癌、尿路上皮癌及其他恶性实体瘤患者,且符合以下条件: 队列1:对于宫颈癌(包括鳞状细胞癌、腺癌或腺鳞状细胞癌)患者,既往需接受过至少一线含铂化疗期间或之后出现疾病进展,既往含铂化疗可为针对转移性疾病的系统性治疗或为辅助或新辅助治疗,如为辅助或新辅助治疗,应在治疗期间或治疗后6个月内复发。患者需未使用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 队列2:对于淋巴瘤患者,需经过自体干细胞移植后复发进展,如无法进行自体干细胞移植者,须至少经系统性一线治疗失败。CD20阳性的B细胞淋巴瘤患者,既往须使用过利妥昔单抗或其他抗CD20抗体,除霍奇金淋巴瘤外,患者需未使用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 队列3:对于NSCLC患者,入组前需明确有无EGFR敏感突变、ALK重排或ROS1重排,鳞癌患者不强制要求。 队列4:对于胃癌(包括胃及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线标准治疗进展;如果根治性手术伴随的辅助或新辅助化疗治疗期间或结束后6个月内复发或转移,可以入组本项研究。已知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阳性(定义为经免疫组织化学[IHC]法明确至少为 HER2 +++,或经IHC法明确为HER2 ++且荧光原位杂交技术[FISH]检测呈阳性)患者,需接受过曲妥珠单抗或其他以HER2为靶点的药物治疗后进展。患者需未使用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 队列5:对于尿路上皮癌(包括来自膀胱、肾盂、输尿管或尿道起源的尿路上皮癌)患者,既往接受过至少一线含铂系统化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如患者接受过新辅助或辅助化疗方案治疗治疗期间或结束后6个月内出现疾病进展,可以入组本项研究。接受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的患者,不能超过该队列入组患者数的1/2(即20例); 队列6:对于其他恶性实体瘤患者,具体瘤种根据持续更新的研究数据调整,由研究者和申办方共同决定; | ||
排除标准 | 1 已知对JS201组成成分过敏的患者(如海藻糖或聚山梨酯80) 2 既往接受过靶向TGF-β或TGF-β受体的治疗 3 JS201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他研究性药物 4 JS201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重大手术(由研究者判断)或正处于手术恢复期 5 JS201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抗肿瘤化疗(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末次化疗需待6周)、放疗、激素治疗、靶向治疗(对于小分子靶向药物,末次用药距JS201首次给药间隔至少2周)、免疫治疗(抗PD1/PD-L1,抗CTLA-4等治疗)或生物治疗(如细胞治疗)等。不影响疗效评价前提下,可接受对孤立病灶的局部姑息性治疗(如局部手术或放疗) 6 JS201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免疫抑制药物或免疫增强药物(如胸腺肽、干扰素、白介素等),但皮质类固醇喷鼻剂、吸入剂或≤10 mg/日全身性泼尼松及相当用量同类药物治疗除外。允许短期使用剂量等效于泼尼松>10 mg/天的系统性皮质类固醇治疗(例如,用于治疗/预防造影剂过敏),但治疗时间应≤3天 7 JS201首次给药前30天内接种减毒活疫苗;不含活病毒的季节性流感疫苗是允许的 8 JS201首次给药前5年内患有除研究疾病外的其他恶性肿瘤。但除经治疗后可预期痊愈的恶性肿瘤(包括但不限定于经充分治疗的甲状腺癌、宫颈原位癌、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或根治性手术治疗的乳腺导管原位癌) 9 存在症状性、需要治疗干预(包括皮质类固醇和抗癫痫药)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既往接受过局部治疗、无症状的CNS转移允许纳入。对于在筛选过程中检出的伴CNS转移的患者,如果未引起临床症状,且标准治疗表明不适合进行治疗干预,应与申办方医学监查员讨论确定是否符合研究资格 10 JS201首次给药前2年内患有需要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例如使用病情改善药物、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剂)。注: ①. 自身免疫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肝炎、垂体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多发性硬化; ②. 患有白癜风或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患者可纳入; ③. 合并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其他关节病、舍格林综合征、局部用药后已控制的乳糜泻和银屑病的患者,以及抗核抗体(ANA)、抗甲状腺抗体等血清学检查阳性的患者,应评估靶器官是否受累及是否需要全身性治疗,由研究者决定是否入组; ④. 替代疗法(例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者用于肾上腺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剂量皮质类固醇等)不视为全身性治疗; ⑤. 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哮喘需要间断使用支气管扩张药、吸入性皮质类固醇,或局部注射皮质类固醇的患者可以入组; 11 伴有需要系统治疗/抗生素治疗的活动性感染或首次给药前1周内静脉使用过或使用持续7天以上的全身性抗感染药物 12 合并严重心脑血管病史:根据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3的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或心律失常、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死、脑血管意外或一过性脑缺血发作、或其他任何动脉血栓或栓塞性事件 13 存在活动性肺结核、或需要口服或静脉类固醇治疗的间质性肺病或肺炎病 14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患者 15 存在乙型肝炎病毒(HBV)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感染证据的患者。经治疗后,既往HBV感染者筛选期HBcAb阳性且HBsAg阴性、HBV DNA拷贝数<1000cps/mL,既往HCV感染者筛选期HCV RNA检测结果阴性,方可入组 16 既往受过异体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 17 既往抗肿瘤治疗后毒性未缓解,即未消退至基线、NCI-CTCAE v5.0规定的0~1级(除脱发外)或入选/排除标准中规定的水平。合理预期不会被研究药物加重的不可逆毒性(如听力损失),与申办方医学监查员协商后可以入组; 18 在既往抗PD-1/PD-L1治疗中,出现过需要中止治疗的免疫相关不良事件病史; 19 有临床症状或需要对症处理的大量胸水、腹水或心包积液; 20 患有肝炎(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炎、酒精性或药物相关性、自身免疫性肝炎)或肝硬化; 21 研究者认为可影响方案依从性(如精神病或药物滥用病史)、或影响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如吸毒和药物滥用),或不适宜参加本临床试验的具有临床意义的任何其它疾病或状况。 |
4、试验分组
试验药 |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JS201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JS201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50mg(10ml)/瓶 用法用量:患者接受相应剂量(1 mg/kg、3 mg/kg、10 mg/kg或30 mg/kg)的JS201静脉滴注, 用药时程:暂定每3周给药一次(Q3W),每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 2 中文通用名:JS201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JS201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50mg(10ml)/瓶 用法用量:患者接受相应剂量(1 mg/kg)的JS201静脉滴注 用药时程:暂定每3周给药一次(Q3W),每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 3 中文通用名:JS201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JS201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50mg(10ml)/瓶 用法用量:患者接受相应剂量(3 mg/kg)的JS201静脉滴注 用药时程:暂定每3周给药一次(Q3W),每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 4 中文通用名:JS201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JS201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50mg(10ml)/瓶 用法用量:患者接受相应剂量(10 mg/kg)的JS201静脉滴注 用药时程:暂定每3周给药一次(Q3W),每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 5 中文通用名:JS201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JS201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50mg(10ml)/瓶 用法用量:患者接受相应剂量(20 mg/kg)的JS201静脉滴注 用药时程:暂定每3周给药一次(Q3W),每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 6 中文通用名:JS201注射液 英文通用名:JS201 Injection 商品名称:NA 剂型:注射液 规格:50mg(10ml)/瓶 用法用量:患者接受相应剂量(30 mg/kg)的JS201静脉滴注 用药时程:暂定每3周给药一次(Q3W),每21天为一个治疗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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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 序号 名称 用法 暂未填写此信息 |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DLT事件、不良事件(AE)、严重不良事件(SAE)及免疫相关不良事件(irAE)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查和其他检查的异常变化 每例受试者从首次用药起至末次用药后90天内或开始新的抗肿瘤治疗(以先发生的为准)期间,收集所有AEs和SAEs,之后仅收集研究药物相关的AEs和SAEs 安全性指标 2 MTD 剂量递增阶段 安全性指标 3 RP2D 剂量递增阶段 安全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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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免疫原性:抗药抗体(ADA)和/或中和抗体(Nab)发生率、ADA阳性样本的滴度 剂量递增阶段、剂量扩展阶段和临床拓展阶段 有效性指标 2 药代动力学特征:给药后个体患者在不同时间点的药物浓度;药代动力学参数[包括达峰浓度、达峰时间、谷浓度、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分布容积、消除半衰期、清除率、平均滞留时间等参数]; 每例受试者首次给药前1h至末次用药后90天 有效性指标 3 研究者基于RECIST 1.1标准(实体瘤)或Lugano标准(2014版,淋巴瘤)评估的有效性,包括客观缓解率、缓解持续时间、疾病控制率、至缓解时间、无进展生存期和总生存期 剂量递增阶段、剂量扩展阶段 有效性指标 4 研究者基于iRECIST标准(实体瘤)评估的iORR、iDOR、iDCR、iTTR和iPFS 剂量递增阶段、剂量扩展阶段 有效性指标 5 JS201药效动力学参数 剂量递增阶段、剂量扩展阶段 有效性指标 |
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7、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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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张力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2 |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樊青霞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3 |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 王子平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4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张艳桥 | 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5 | 江南大学附属医院 | 茆勇 | 中国 | 江苏省 | 无锡市 |
6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许宁 | 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7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周芳坚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8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刘继彦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9 |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王希成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10 | 浙江省肿瘤医院 | 范云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11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李贵玲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12 |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 臧爱民 | 中国 | 河北省 | 保定市 |
13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赵艳秋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14 | 辽宁省肿瘤医院 | 胡滨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15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杨树军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16 | 山东省肿瘤医院 | 刘波 | 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17 | 徐州市中心医院 | 刘勇 | 中国 | 江苏省 | 徐州市 |
18 |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 | 郭宏骞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19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李志铭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20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李俊东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21 | 上海市肺科医院 | 张鹏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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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3-29 |
2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07-27 |
3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21-12-06 |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招募中)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1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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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组人数 | 国内: 1 ;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1-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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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1-07-29;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序号 |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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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填写此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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