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登记号 | CTR20222531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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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联系人 | 王伟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22-10-20 |
申请人名称 | 南京征祥医药有限公司 |
公示的试验信息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 CTR202225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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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登记号 | CTR20212778,CTR20221729 | ||
药物名称 | ZX-7101A片 曾用名: |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CXHL2101305/CXHL2101306 | ||
适应症 | 流感 | ||
试验专业题目 | 一项在肝功能不全(轻度或中度)受试者和健康受试者中评价单次口服ZX-7101A片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安全性和耐受性的开放、平行研究 | ||
试验通俗题目 | 一项在肝功能不全(轻度或中度)受试者和健康受试者中评价单次口服ZX-7101A片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安全性和耐受性的开放、平行研究 | ||
试验方案编号 | ZX-7101A-203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V2.0 |
版本日期: | 2022-09-05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否 |
二、申请人信息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评价轻度和中度肝功能不全受试者单次口服ZX-7101A后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次要目的: 评价轻度和中度肝功能不全受试者单次口服ZX-7101A后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试验 | 试验分期 | I期 | 设计类型 | 平行分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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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受试者信息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70岁(最大年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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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女 | ||
健康受试者 | 有 | ||
入选标准 | 1 筛选时年龄在18至70周岁(含界值,以签署知情同意书[ICF]时间为准),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年龄在轻度肝功能不全或中度肝功能不全受试者平均年龄±10岁范围内; 2 BMI为19.0至30.0 kg/m2(含界值),BMI在轻度肝功能不全或中度肝功能不全受试者平均BMI±20%范围内,体重≥50.0 kg; 3 研究者根据受试者的病史、体格检查、生命体征、12-导联 ECG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病毒血清学、胸部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胸片和腹部B超(含腹水)等结果判断其总体健康状况良好(检查结果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 4 女性受试者必须是非怀孕和非哺乳期状态;且育龄期女性同意从筛选期开始至最后一次服用研究药物后6个月内避孕(采取医学认可的有效避孕措施,激素类避孕药除外)。本方案中育龄期女性定义为性成熟女性,并满足:1)无子宫切除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病史,2)无连续12个月自然停经史。如果男性受试者的女性伴侣有生育能力,男性受试者需满足:已行节育手术(输精管切除术后30天以上,而且没有活精子)或同意从筛选期开始至给药结束后90天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禁欲、使用带杀精剂的避孕套)。受试者在末次服药后90天才可捐精/捐卵; 5 能够理解本研究的程序和方法,愿意签署ICF并严格遵守临床研究方案完成本研究。 6 筛选时年龄在18至70周岁(含界值,以签署ICF时间为准),男性和女性受试者; 7 BMI为19.0至30.0 kg/m2(含界值),体重≥50.0 kg; 8 经CT、磁共振成像(MRI)、肝活检或肝脏无创纤维化检测等检查证实存在肝硬化者(肝硬化诊断:有6个月之内肝脏穿刺活检报告可用;若无,可以参考肝脏无创纤维化诊断标准、肝弹性超声值,不同病因的肝弹性超声值见附件 3); 9 根据Child-Pugh分级标准(见附件 2)的A级或B级,受试者被判定为肝功能不全; 10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筛选前3个月内病情稳定,抗病毒治疗方案无改变者; 11 如受试者患有肝性脑病,研究者判断目前病情不会干扰其提供适当知情同意的能力; 12 女性受试者必须是非怀孕和非哺乳期状态;且育龄期女性同意从筛选期开始至最后一次服用试验用药品后6个月内避孕(采取医学认可的有效避孕措施,激素类避孕药除外)。本方案中育龄期女性定义为性成熟女性,并满足:1)无子宫切除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病史,2)无连续12个月自然停经史。如果男性受试者的女性伴侣有生育能力,男性受试者需满足:已行节育手术(输精管切除术后30天以上,而且没有活精子)或同意从筛选期开始至给药结束后90天内采取充分的避孕措施(禁欲、使用带杀精剂的避孕套)。受试者在末次服药后90天才可捐精/捐卵; 13 能够理解本研究的程序和方法,愿意签署ICF并严格遵守临床研究方案完成本研究。 | ||
排除标准 | 1 有临床表现异常的呼吸系统、血液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神经或精神系统疾病的既往病史或现病史,并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受试者; 2 过敏性体质(多种药物及食物过敏),或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对试验用药品或试验用药品中的任何成分过敏者; 3 有胃肠手术或切除病史可能会影响口服药物的吸收和/或排泄者(已接受阑尾切除的受试者可纳入研究); 4 筛选访视和基线访视时,生命体征异常者:耳温>37.5℃,脉率>100次/分或<50次/分,收缩压≥140 mmHg或<90 mmHg,舒张压≥90 mmHg 或<50 mmHg; 5 筛选时,在静息状态下(至少5 min),仰卧位12-导联 ECG检查得出的校正QT间期(按Fridericia’s公式校正,QTcF = QT/RR1/3)>450 msec(男性)或>470 msec(女性)或QRS波群≥120 msec。如果QTcF>450 msec(男性)或470 msec(女性)或QRS≥120 msec,应再重复进行1次ECG测量,使用2次测量的QTcF或QRS值的平均值,或经研究者判断QT间期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6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研究,近一年内参加过3次或3次以上药物临床研究者; 7 筛选前4周内有严重感染、外伤或外科大手术者,或是筛选前2周内出现具有临床显著意义(经研究者判断)的急性疾病,如胃肠道疾病、感染(如呼吸道或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及自发性腹膜炎等); 8 入组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物、中草药或非处方药(避孕药、对乙酰氨基酚、局部非处方的外用制剂除外);除非主要研究者(PI)和申办者共同认为所用药物对本研究安全性和PK结果没有影响方可入组;如合并用药的半衰期较长(3天以上),则所需的时间间隔将更长,应至少为该药物的5个半衰期; 9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天吸烟超过5支,或研究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10 筛选期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个单位酒精 = 啤酒360 mL、葡萄酒150 mL或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45 mL),或酒精呼气检测(筛选期或基线期)结果呈阳性者,或研究期间不能禁酒者; 11 乙型肝炎(HBV)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或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中任意一项呈阳性者; 12 有药物滥用(如吗啡、二甲基双氧安非他明、甲基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氯胺酮、可卡因)史的受试者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 13 给药前30天内接种过疫苗,或在研究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14 筛选期前3个月内献血>400 mL或4周内献血>200 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献血者; 15 静脉采血有困难者; 16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48 h内以及研究期间不能禁止剧烈运动者; 17 预期研究期间可能有手术或者住院安排者; 18 其他任何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按照研究流程完成试验的情况,或受试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的情况。 19 筛选前有以下任何一种疾病的病史或证据: 1) 既往有重要脏器原发性疾病,如肾脏、消化道、血液代谢等病史,恶性高热等遗传病史,精神神经疾病病史,癫痫病史,有临床意义的麻醉意外史; 2) 有心血管系统疾病史如:低血容量、缺血性心脏病史、需药物治疗的心动过速或过缓史、阿-斯综合征(Adams-Stokes综合征)家族史、心律失常史、体位性低血压和低动脉压,在静息状态下(至少5 min),仰卧位12-导联 ECG检查得出的校正QT间期(按Fridericia’s公式校正,QTcF = QT/RR1/3)>450 msec(男性)或>470 msec(女性)或QRS波群≥120 msec。如果QTcF>450 msec(男性)或470 msec(女性)或QRS≥120 msec,应再重复进行1次ECG测量,使用2次测量的QTcF或QRS值的平均值,或经研究者判断QT间期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3) 有结构性肺病、阻塞性肺部疾病史、哮喘史或筛选前3个月内出现需治疗的支气管痉挛史; 4) 筛选前3个月内有超过两周胃食管反流史或筛选前6个月内有食道静脉曲张破裂大出血史者; 20 过敏性体质(多种药物及食物过敏),或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对试验用药品或试验用药品中的任何成分过敏者; 21 有胃肠手术或切除病史可能会影响口服药物的吸收和/或排泄者(已接受阑尾切除的受试者可纳入研究); 22 筛选访视和基线访视时,生命体征异常者:耳温>37.5℃,脉率>100次/分或<50次/分,收缩压≥140 mmHg或<90 mmHg,舒张压≥90 mmHg 或<50 mmHg; 23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研究,近一年内参加过3次或3次以上药物临床研究者; 24 筛选前4周有严重感染、外伤或外科大手术者;或是筛选前2周内出现具有临床显著意义(经研究者判断)的急性疾病,如胃肠道疾病、感染(如呼吸道或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及自发性腹膜炎等),如筛选前2周内的感染已经临床治愈可接受入组; 25 入组前7天内使用过P-糖蛋白(P-gp)抑制剂(例如,环孢素A、利血平、他克莫司、雷诺嗪、维拉帕米、伊曲康唑、克拉霉素、奎尼丁、利托那韦、替拉那韦、沙奎那韦+利托那韦等),如合并用P-gp抑制剂的半衰期较长(3天以上),则所需的时间间隔将更长,应至少为该药物的5个半衰期; 26 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天吸烟超过5支,或研究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27 筛选期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个单位酒精 = 啤酒360 mL、葡萄酒150 mL或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45 mL),或酒精呼气检测(筛选期或基线期)结果呈阳性者,或研究期间不能禁酒者; 28 有药物滥用(如吗啡、二甲基双氧安非他明、甲基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氯胺酮、可卡因)史的受试者; 29 给药前30天内接种过疫苗,或在研究期间计划接种疫苗者; 30 筛选期前3个月内献血>400 mL或4周内献血>200 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献血者; 31 静脉采血有困难者; 32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48 h内以及研究期间不能禁止剧烈运动者; 33 预期研究期间可能有手术或者住院安排者; 34 入组时肝功能不全合并大量腹水或胸腔积液(无临床相关性的小型腹水可接受); 35 筛选期前3个月内受试者甲胎蛋白(AFP)水平>50 mg/dL并确证为肝细胞癌; 36 根据Child-Pugh分级标准(见附件 2)判定为C级的肝功能不全者及黄疸≥3倍者; 37 受试者的梅毒螺旋体抗体和HIV抗体检测中任意一项呈阳性; 38 受试者患有任何严重和/或不稳定疾病(由研究者决定); 39 受试者有严重肝性脑病的症状(肝性脑病评分>2级,评分标准见附件 2); 40 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2周内,受试者在临床上出现肝病恶化(即腹痛、恶心、呕吐、厌食或发热); 41 受试者临床诊断为肝肾综合征; 42 其他任何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按照研究流程完成试验的情况,或受试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的情况。 |
4、试验分组
试验药 |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ZX-7101A片 英文通用名:ZX-7101A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40 mg/片 用法用量:单次口服给药,80mg 用药时程:受试者在空腹状态下(隔夜禁食至少10 h),单次口服80 mg ZX-7101A片,用240 mL温水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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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 序号 名称 用法 暂未填写此信息 |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ZX-7101A的活性成分ZX-7101的PK参数:峰浓度(Cmax),从0时至给药后最后一个可定量浓度时间点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AUC0-last); 随访结束 有效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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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不良事件、生命体征(包括体温、脉搏和血压)、实验室检查(血生化、血常规、凝血功能、尿常规)、仰卧位12导联心电图(12-导联 ECG)、体格检查; 随访结束 安全性指标 2 ZX-7101A的活性成分ZX-7101的PK参数:达峰时间(Tmax);如数据允许,消除半衰期(t1/2)等。 随访结束 有效性指标 |
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7、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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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 张菁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2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 黄玉仙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3 |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 | 元唯安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4 |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 | 朱蕾蕾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5 | 上海长海医院 | 张黎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6 | 上海长海医院 | 梁雪松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7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任志 | 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8 | 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 周焕 | 中国 | 安徽省 | 蚌埠市 |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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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 | 同意 | 2022-07-25 |
2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 | 同意 | 2022-07-25 |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招募中)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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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组人数 | 国内: 8 ;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22-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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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23-04-14;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序号 |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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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填写此信息 |
泰必达原创。发布者:泰健康,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taibida.com/lczm/1016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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