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非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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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别名: 甲磺酸达拉非尼胶囊、dabrafenib、Tafinlar、泰菲乐
  • 规格: 50mg*120粒、75mg*120粒
  • 厂家: 瑞士诺华
  • 剂型: 胶囊剂
  • 有效期: 24个月

适应症

1.BRAF V600E突变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

2.BRAF V600E突变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

3.BRAF V600E突变的局部晚期转移性间变性甲状腺癌(ATC)。

4.6岁及以上患有不可切除的或转移性实体瘤,并伴有BRAF V600E突变的儿童和成人患者。

用法用量

1.推荐剂量

(1)本品的推荐剂量为150 mg,每日两次,需联合曲美替尼治疗,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

(2)应在餐前至少1小时前或餐后至少2小时后服用,给药间隔约12小时,应在每天相同时间服用本品。

(3)如果错过一剂本品,且距下一次服药时间不足6小时,则不应补服。

(4)当本品联合应用曲美替尼时,应在每天相同时间服用曲美替尼每日一次,与在早晨或晚上给药的本品一起服用,请勿打开、压碎或打破本品。

(5)对于体重至少26 kg的儿科患者,推荐剂量是基于体重(表1),对于体重低于26 kg的患者,还没有确定推荐剂量。

表1:6-17岁儿童的给药(按体重给药)

体重 推荐剂量
26-37 kg 75 mg,每日两次,口服
38-50 kg 100 mg,每日两次,口服
>51 kg 150 mg,每日两次,口服

2.剂量调整

在给予本品联合应用曲美替尼治疗时,如果出现治疗相关的毒性,则两种治疗应同时进行剂量减少、中断或停止。

表2:成人患者不良反应的减药方法

措施 推荐剂量
第一次剂量减少 口服100 mg,每日两次
第二次剂量减少 口服75 mg,每日两次
第三次剂量减少 口服50 mg,每日两次
后续剂量调整 如果口服本品50 mg 每日两次仍不能耐受,则永久停药

表3:儿童患者不良反应的减药方法

措施 推荐剂量
26-37 kg儿童 38-50 kg儿童 >51 kg儿童
第一次剂量减少 50 mg,每日两次,口服 75 mg,每日两次,口服 100 mg,每日两次,口服
第二次剂量减少 - 50 mg,每日两次,口服 75 mg,每日两次,口服
第三次剂量减少 - - 50 mg,每日两次,口服
后续剂量调整 如果口服本品50 mg 每日两次仍不能耐受,则永久停药

表4:针对不良反应推荐的达拉非尼剂量调整方法

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 达拉非尼剂量调整
新的原发性恶性肿瘤
非皮肤RAS突变阳性恶性肿瘤 永久停用本品。
心肌病
•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LVEF(射血分数)较基线绝对降低>20%,低于正常参考范围下限(LLN)

暂停本品,直至LVEF(射血分数)的参考范围下限,或较基线绝对降低≤10%,则以相同剂量恢复应用。
葡萄膜炎
•葡萄膜炎,包括虹膜炎和虹膜睫状体炎针对使用眼部治疗无缓解的轻度或中度葡萄膜炎,或重度葡萄膜炎,暂停本品 6 周。

•如果改善至0-1级,则以相同或较低剂量水平恢复应用。

•如未改善,则永久停药。

发热反应
•发热至38.5°C-40°C

•发热高于 40°C

•发热伴有发冷、低血压、脱水或肾功能衰竭

暂停本品,直至退热。
然后以相同或较低剂量水平恢复应用,或永久停用本品。
皮肤毒性
•不能耐受的2级

•3或4级

暂停本品3周。

•如有改善,则以较低剂量水平恢复应用。

•如未改善,则永久停药。

其他不良反应,包括出血
•不能耐受的2级

•任何3级

暂停本品。

•如果改善至0-1级,则以较低剂量水平恢复应用。

•如未改善,则永久停药。

•首次出现的任何4级•暂停本品,直至不良反应改善至0-1级。
然后以较低剂量水平恢复应用。•永久停用本品。
•经常出现的4级•永久停用本品。

3.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

不良反应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20%)按发生率降序排列:皮肤角化症、头痛、发热、关节痛、乳头状瘤、脱发和掌跖红肿综合征(PPES)。

(2)与曲美替尼联用最常见不良反应(≥20%):发热、皮疹、寒战、头痛、关节痛和咳嗽。

禁忌

暂无

贮存方法

遮光,密闭,干燥处 30°C 以下保存,启封后需带干燥剂贮存在原包装中。

适用人群

成人、6岁以上的儿童

药物相互作用

1.与CYP3A4 强效抑制剂同时应用:

CYP3A4 强效抑制剂可能增加达拉非尼的浓度,可能会增加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的几率,因此应慎用。

CYP3A4 强抑制剂:伊曲康唑、酮康唑、伏立康唑、阿扎那韦、利托那韦、克拉霉素、葡萄柚等。

2.与CYP3A4 诱导剂同时应用:

CYP3A4 诱导剂可能降低达拉非尼浓度,从而影响达拉非尼的疗效,应避免同时使用。

CYP3A4 诱导剂:利福平、利福喷丁、苯妥因、卡马西平、巴比妥类或圣约翰草等。

有效期

24个月

剂型

胶囊剂

生产厂家

瑞士诺华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甲磺酸达拉非尼

性状

本品为深粉色胶囊,印有“GS LHF 75mg”,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注意事项

1.皮肤恶性肿瘤

在开始本品治疗之前先进行皮肤病学评估,在治疗期间每2个月进行一次评估,以及停用本品后6个月内进行皮肤病学评估。

2.非皮肤恶性肿瘤

监测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是否出现非皮肤恶性肿瘤的体征或症状,对RAS突变阳性非皮肤恶性肿瘤,永久停用本品。

3.BRAF野生型肿瘤的促肿瘤作用

开始本品单药治疗或联合应用曲美替尼治疗之前,先确认BRAF V600的突变状态。

出血

(1)当本品联合应用曲美替尼时,可发生出血事件,包括主要出血事件。

(2)对于所有4级出血事件以及任何无改善的3级出血事件,永久停用本品。

(3)对于3级出血事件,停用本品,如有改善,则降低一个剂量水平重新开始给药。

4.心肌病

(1)在开始本品联合应用曲美替尼治疗之前、开始应用本品后1个月以及治疗期间每隔2-3个月,通过超声心动图或多门控采集(MUGA)扫描评估 LVEF。

(2)较基线降低>20%(低于参考范围下限)的症状性心肌病或无症状性左心室壁肥厚,停用本品。

(3)当心脏功能恢复到至少LVEF的参考范围下限,且较基线绝对降低≤10%时,以相同剂量水平恢复应用本品。

5.葡萄膜炎

(1)监测患者的葡萄膜炎视觉体征和症状(如视力改变、畏光、眼痛)。

(2)如果确诊为虹膜炎,则进行眼部治疗并继续应用本品而不进行剂量调整。

(3)如果为重度葡萄膜炎(即,虹膜睫状体炎)或如果眼部治疗对轻度或中度葡萄膜炎无缓解作用,则停用本品并按临床指征进行治疗。

(4)如果改善至0级或1级,则以相同或较低剂量恢复应用本品。

(5)对于持续时间>6周的持续性2级或以上的葡萄膜炎,永久停用本品。

6.严重发热反应

(1)给予本品治疗时,可发生严重发热反应和任何严重程度的发热,并伴有低血压、发冷或寒战、脱水或肾功能衰竭。

(2)对于高于或等于38.5°C的发热,或伴有低血压、发冷或寒战、脱水或肾功能衰竭的发热,停用本品,并评价感染的体征和症状。

(3)在严重发热期间和之后,监测血清肌酐和其他肾功能指标。

(4)如果患者既往发生严重发热反应或伴有并发症的发热,则在恢复应用本品时给予退热药作为二级预防措施。

(5)对于第二次发热或其后的发热,如果体温在开始发热后3天内未恢复到基线水平,或对于伴有相关并发症(如脱水、低血压、肾功能衰竭或严重寒战/发冷)的发热,而无活动性感染迹象,则应用皮质类固醇(例如,泼尼松10 mg/天)持续至少 5 天。

7.高血糖症

既往患糖尿病或高血糖症的患者给予本品治疗时,在治疗初始以及临床适用时进行血糖水平监测,根据临床指示开始或优化抗高血糖药物。

8.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服用本品治疗时,监测G6PD缺乏症患者的溶血性贫血体征。

9.与联合治疗相关的风险

开始本品联合应用曲美替尼治疗之前,要查阅曲美替尼的说明书,了解曲美替尼的严重风险。

10.静脉血栓栓塞(VTE)

本品与曲美替尼联用时可能发生VTE,包括深静脉血栓形成(DVT)和肺栓塞(PE),建议患者发生VTE症状时立刻就医。

(以上内容参考自美国FDA达拉非尼说明书2022年6月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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