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登记号 | CTR20170090 | 试验状态 |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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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联系人 | 张奇 | 首次公示信息日期 | 2017-01-24 |
申请人名称 | 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公示的试验信息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 | CTR2017009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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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登记号 | CTR20200774,CTR20200083,CTR20181611,CTR20191814,CTR20191073,CTR20200045,CTR20160207,CTR20160175,CTR20160248,CTR20160871,CTR20170196,CTR20170322,CTR20170299,CTR20170307,CTR20170267,CTR20170750,CTR20170500,CTR20170910,CTR20190113,CTR20170755,CTR20171534,CTR20171454,CTR20180077,CTR20180270,CTR20180318,CTR20180865,CTR20182528,CTR20190072,CTR20181718,CTR20181785,CTR20181864,CTR20202034 | ||
药物名称 | 注射用SHR-1210 曾用名: | ||
药物类型 | 化学药物 | ||
临床申请受理号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
适应症 | 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 ||
试验专业题目 | PD-1抗体SHR-1210联合甲磺酸阿帕替尼治疗晚期肺癌的II期临床研究 | ||
试验通俗题目 | PD-1 抗体联合阿帕替尼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II期研究 | ||
试验方案编号 | SHR-1210-APTN-II-202-NSCLC;5.0 | 方案最新版本号 | 5.0 |
版本日期: | 2018-12-10 | 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 企业选择不公示 |
二、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名称 | 1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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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张奇 | 联系人座机 | 0518-82342973 | 联系人手机号 | 18616357731 |
联系人Email | zhangqi@hrglobe.cn | 联系人邮政地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山路7号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803室 | 联系人邮编 | 222047 |
三、临床试验信息
1、试验目的
第一阶段主要研究目的: 评价PD-1抗体联合阿帕替尼治疗晚期 NSCLC 患者的耐受性和安全性 第一阶段次要目的: 1.评价PD-1抗体联合阿帕替尼在晚期 NSCLC患者中药代动力学特性 2.初步评价PD-1抗体联合阿帕替尼治疗晚期NSCLC患者的有效性 第二阶段研究目的: 观察和评价PD-1 抗体联合阿帕替尼对一线化疗失败的 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 | 安全性和有效性 | 试验分期 | II期 | 设计类型 | 析因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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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化 | 非随机化 | 盲法 | 开放 | 试验范围 | 国内试验 |
3、受试者信息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70岁(最大年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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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女 | ||
健康受试者 | 无 | ||
入选标准 | 1 年龄 18-70 岁,男女均可; 2 经病理学确诊的晚期(ⅢB, Ⅳ期)非小细胞肺癌,至少具有1个未经局部治疗的符合RECIST v1.1标准的可测量病灶 3 能够配合提供前期肿瘤样本或同意配合活检(第二阶段); 4 第一阶段:既往经过二线及以上化疗(既往化疗方案中至少有一个为含铂类双药化疗方案),治疗失败或出现复发的患者。EGFR 突变及 ALK 基因异常患者须经过 EGFR 抑制剂及 ALK 抑制剂治疗失败。 第二阶段:既往经过含铂类双药化疗,既往化疗方案数不超过1个,治疗失败或出现复发的患者,或姑息治疗阶段未接受系统治疗(仅针对治疗组4)。 a.因药物毒性原因替换铂类药物计为一个方案; b.术后辅助化疗,自治疗结束至复发>6个月不计入既往化疗方案数。根据驱动基因突变类型及病理类型,分为以下4个治疗组: 治疗组1. 已经证实的EGFR 18~21号外显子突变阴性、ALK融合基因阴性(ALK D5F3抗体组化检测阴性); 治疗组2. EGFR 18-21号外显子突变阳性或ALK融合基因阳性(ALK D5F3抗体组化检测阳性)。EGFR敏感性突变者须接受过至少一种靶向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EGFR-TKI)治疗失败;ALK融合基因阳性者须接受过至少一种靶向ALK酪氨酸激酶抑制剂(ALK-TKI)治疗失败,(治疗失败:治疗期间疾病进展或毒性无法耐受); 治疗组3. 影像学证实为非中央型的肺鳞癌或鳞癌成分为主的腺鳞癌(病理证实的); 治疗组4. 经中心实验室证实为bTMB≥1.54muts/Mb或tTMB>10muts/Mb的EGFR突变阴性、ALK融合基因阴性的非鳞、非小细胞肺癌,姑息治疗阶段未接受过系统治疗。 5 ECOG 评分:0~1; 6 预期生存期≥12 周; 7 重要器官的功能符合下列要求(不包括在筛选期间使用任何血液成分及细胞生长因子):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血小板≥100×109/L;血红蛋白≥9g/dL;血清白蛋白≥3g/dL;促甲状腺激素(TSH) ≤ULN(如异常应同时考察 T3、T4 水平,如 T3、T4 水平正常,可以入组);胆红素≤ULN;ALT 和 AST ≤1.5倍 ULN;AKP ≤ 2.5倍ULN;血清肌酐≤1.5倍 ULN 或肌酐清除率≥60mL/min(应用标准的Cockcroft -Gault公式) 8 非手术绝育或育龄期女性患者,需要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治疗期结束后 3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 药或避孕套);非手术绝育的育龄期女性患者在研究入组前的 72h 天 内血清或尿 HCG 检查必须为阴性;而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对于男性, 应为手术绝育,或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给予试验药物后 3个月内采 用适当的方法避孕; 9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 ||
排除标准 | 1 受试者存在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或有自身免疫病病史(如以下,但 不局限于:自身免疫性肝炎、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肝炎, 垂体炎,血管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降低;受试者 患有白癜风或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可纳 入;受试者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则不能纳入); 2 受试者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或可吸收的局部激素治疗以达 到免疫抑制目的(剂量>10mg/天 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并在入 组前 2 周内仍在继续使用的; 3 对其他单克隆抗体发生过重度过敏反应; 4 受试者有未经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既往接受过脑或脑膜转移治疗,如临床稳定(MRI)已维持至少1个月,并且已经停止全身性激素治疗(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其他等疗效激素)大于2周的患者可以纳入 5 影像学(CT 或 MRI)显示肿瘤侵犯大血管或与血管分界不清; 6 影像学(CT 或 MRI)显示存在明显肺部空洞性或坏死性肿瘤; 边缘型腺癌伴有空洞者与主要研究者讨论后可以考虑入组。 7 患有高血压,且经降压药物治疗无法获得良好控制(收缩压≥140 mmHg 或者舒张压≥90 mmHg); 8 有未能良好控制的心脏临床症状或疾病,如:(1)NYHA2 级以上心力衰竭(2)不稳定型心绞痛(3)1 年内发生过心肌梗死(4)有临床意义的室上性或室性心律失常需要治疗或干预; 9 凝血功能异常(PT>16s、APTT>43s、TT>21s、Fbg<2g/L),具有出血倾向或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 10 尿常规提示尿蛋白≥ ++,或证实 24 小时尿蛋白量≥1.0 g ; 11 先前接受放疗、化疗、手术,在治疗完成后(末次用药),研究用药前不足4周、口服靶向药不足5个药物半衰期者;先前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脱发除外)未恢复至≤CTCAE 1度的患者; 12 有临床症状的腹水或胸腔积液,需要治疗性的穿刺或引流; 13 随机前 2个月内存在明显的咳鲜血、或日咯血量达半茶勺(2.5ml)或 以上者; 14 随机前3个月内出现过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如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基线期大便潜血++及以上,或患有脉管炎等; 15 随机前 6个月内发生的动/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 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16 已知存在的遗传性或.获得性出血及血栓倾向(如血友病人,凝血机能 障碍,血小板减少,脾功能亢进等); 17 受试者有活动性感染或在筛选期间、首次给药前发生原因不明发 热>38.5 度; 18 既往和目前有肺纤维化史、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药物相关肺炎、肺功能严重受损等的客观证据的患者; 19 受试者先天或后天免疫功能缺陷(如HIV感染者),或活动性肝炎(乙肝参考:HBsAg阳性,且HBV DNA检测值超过正常值上限;丙肝参考:HCV抗体阳性,且HCV病毒滴度检测值超过正常值上限);? 20 首次用药前 4 周内使用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研究药物者 21 受试者既往或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宫颈原位癌除外); 22 受试者在研究期间可能会接受其他全身抗肿瘤治疗; 23 已发生骨转移的患者,在参加该研究前的 4 周内接受过的姑息性放疗区域>5%骨髓区域; 24 受试者既往曾接受过其他PD-1抗体治疗或其他针对PD-1/PD-L1的免疫治疗; 25 研究用药前不足 4 周内或可能于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 26 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中途终止的因素,如,其他的严重疾病(含精神疾病)需要合并治疗,有严重的实验室 检查异常,伴有家庭或社会等因素,会影响到受试者的安全,或资料及样品的收集。 |
4、试验分组
试验药 |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SHR-1210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200mg:5ml。静脉滴注,每2周一次,每次20-60min内完成滴注。连续给药直至受试者达到停药标准。 2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阿帕替尼片;英文名Apatini Mesylate Tablets;商品名:艾坦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5g*10片/板/盒*20盒。口服,一天一次,每次一片连续给药直至受试者达到停药标准。250mg剂量组。 3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阿帕替尼片;英文名Apatini Mesylate Tablets;商品名:艾坦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5g*10片/板/盒*20盒。口服,一天一次,每次两片,连续给药直至受试者达到停药标准。500mg剂量组。 4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阿帕替尼片;英文名Apatini Mesylate Tablets;商品名:艾坦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375g*10片/板/盒*20盒。口服,一天一次,每次一片连续给药直至受试者达到停药标准。375mg剂量组。 5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SHR-1210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200mg:5ml。静脉滴注,每2周一次, 每次20-60min内完成滴注。连续给药直至受试者达到停药标准。 6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SHR-1210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200mg:5ml。静脉滴注,每2周一次, 每次20-60min内完成滴注。连续给药直至受试者达到停药标准。 7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SHR-1210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200mg:5ml。静脉滴注,每2周一次, 每次20-60min内完成滴注。连续给药直至受试者达到停药标准。 8 中文通用名:注射用SHR-1210 用法用量:注射剂;规格:200mg:5ml。静脉滴注,每2周一次, 每次20-60min内完成滴注。连续给药直至受试者达到停药标准。 9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阿帕替尼片;英文名Apatini Mesylate Tablets;商品名:艾坦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375g*10片/板/盒*20盒。口服,一天一次,每次一片连续给药直至受试者达到停药标准。375mg剂量组。 10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阿帕替尼片;英文名Apatini Mesylate Tablets;商品名:艾坦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5g*10片/板/盒*20盒。口服,一天一次,每次两片,连续给药直至受试者达到停药标准。250mg剂量组。 11 中文通用名:甲磺酸阿帕替尼片;英文名Apatini Mesylate Tablets;商品名:艾坦 用法用量:片剂;规格0.25g*10片/板/盒*20盒。口服,一天一次,每次两片,连续给药直至受试者达到停药标准。250mg剂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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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药 | 序号 名称 用法 1 中文通用名:无 用法用量:无 |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第一阶段: 不良事件(AE)及严重不良事件(SAE)的发生率及严重程度 首次用药后,每14天进行一次安全性访视 安全性指标 2 第二阶段: 客观缓解率(ORR) 首次用药后,每8周进行一次影像学评估 有效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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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 序号 指标 评价时间 终点指标选择 1 第一阶段:血浆中 SHR-1210 及阿帕替尼的药物浓度 SHR1210和甲磺酸阿帕替尼给药前后采血点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2 第一阶段:SHR-1210及阿帕替尼药代动力学参数,包括t1/2;Cmax; AUC等 SHR1210和甲磺酸阿帕替尼给药前后采血点 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3 第一阶段:肿瘤客观反应率(ORR) 首次用药后,每8周进行一次影像学评估 有效性指标 4 第二阶段:不良事件及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及严重程度 首次用药后,每14天进行一次安全性访视 安全性指标 5 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临床获益旅(CBR):研究过程中出现CR、PR及SD ≥6个月受试者比例 首次用药后,每8周进行一次影像学评估 有效性指标 6 缓解持续时间(DoR) 首次用药后,每8周进行一次影像学评估 有效性指标 7 至缓解发生时间 首次用药后,每8周进行一次影像学评估 有效性指标 8 无进展生存期(PFS) 首次用药后,每8周进行一次影像学评估 有效性指标 9 12个月生存率 受试者退出研究后,每月进行生存随访 有效性指标 10 总生存期(OS) 受试者退出研究后,每月进行生存随访 有效性指标 11 探索性分析分子标志物疗效之间的关系 受试者用药前、影像学评价CR/PR后、继兵进展后采血。回顾性研究 有效性指标 |
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无
7、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有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1 | 姓名 | 周彩存 | 学位 | 医学博士 | 职称 | 主任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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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21-65115006-3049 | caicunzhoudr@163.com | 邮政地址 | 上海市-上海市-杨浦区政民路507号上海市肺科医院肿瘤内科 | ||
邮编 | 200433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肺科医院 |
2、各参加机构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或地区 | 省(州) | 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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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市肺科医院 | 周彩存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2 | 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王懿娜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3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樊旼 | 中国 | 上海市 | 上海市 |
4 | 浙江省肿瘤医院 | 余新民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5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郭人花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6 | 江苏省肿瘤医院 | 冯继锋 | 中国 | 江苏省 | 南京市 |
7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顾康生 | 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8 | 安徽省立医院 | 潘跃银 | 中国 | 安徽省 | 合肥市 |
9 | 北京肿瘤医院 | 赵军 | 中国 | 北京市 | 北京市 |
10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陈公琰 | 中国 | 黑龙江省 | 哈尔滨市 |
11 |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刘云鹏 | 中国 | 辽宁省 | 沈阳市 |
12 | 吉林省肿瘤医院 | 程颖 | 中国 | 吉林省 | 长春市 |
13 | 临沂市肿瘤医院 | 石建华 | 中国 | 山东省 | 临沂市 |
14 | 山东省肿瘤医院 | 王哲海 | 中国 | 山东省 | 济南市 |
15 |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姚煜 | 中国 | 陕西省 | 西安市 |
16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何建行 | 中国 | 广东省 | 广州市 |
17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 陈元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18 |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 伍钢 | 中国 | 湖北省 | 武汉市 |
19 |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 黄媚娟 | 中国 | 四川省 | 成都市 |
20 | 湖南省肿瘤医院 | 陈建华 | 中国 | 湖南省 | 长沙市 |
21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 林小燕 | 中国 | 福建省 | 福州市 |
22 | 河南省肿瘤医院 | 马智勇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23 | 河南省人民医院 | 仓顺东 | 中国 | 河南省 | 郑州市 |
24 |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 臧爱民 | 中国 | 河北省 | 保定市 |
25 | 江西省肿瘤医院 | 刘智华 | 中国 | 江西省 | 南昌市 |
26 |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 方勇 | 中国 | 浙江省 | 杭州市 |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 | 名称 | 审查结论 | 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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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市肺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01-03 |
2 | 上海市肺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7-08-11 |
3 | 上海市肺科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 | 同意 | 2018-12-28 |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招募完成)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 | 国内: 2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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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入组人数 | 国内: 210 ; |
实际入组总人数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 | 国内:2017-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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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 | 国内:2017-03-21; |
试验完成日期 | 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七、临床试验结果摘要
序号 | 版本号 | 版本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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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填写此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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