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瑞博西尼与芳香酶抑制剂联合使用,作为绝经后激素受体阳性(HR +)、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阴性(HER2-)的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的初始内分泌治疗。
总缓解率52.7%(以上数据来源于美国FDA临床试验说明书)
用法用量:
1.瑞博西尼的推荐剂量为600mg(3片200mg薄膜包衣片)口服,每天一次,连续21天,然后停止治疗7天,形成一个28天的完整周期。
2.瑞博西尼可伴随食物服用也可不伴随食物服用,保持每天的同一时间服药,且最好是在早晨。
3.当芳香化酶抑制剂与瑞博西尼一起使用时,请参阅完整的处方信息,了解使用的芳香化酶抑制剂的推荐剂量。
使用氟维司汀与瑞博西尼时,请参阅氟维司汀的完整处方资料。
4.如果患者呕吐或漏服一剂,不应追加剂量或补充服用漏服剂量,而应在下一次的服药时间服用规定剂量。
5.此药需要整片吞服,不可以掰开服用。
副作用: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20%)是中性粒细胞减少、恶心、疲劳、腹泻、白细胞减少、脱发、呕吐、便秘、头痛和背痛。
药物相互作用:
1.避免同时使用强CYP3A抑制剂(如博昔普韦、克拉霉素、康尼瓦坦、葡萄柚汁、酮康唑等),并考虑使用CYP3A抑制潜力较小的替代药物。
2.避免同时使用强CYP3A诱导剂,并考虑一种没有或很少有诱导CYP3A潜力的替代药物(如苯妥英、利福平、卡马西平和圣约翰草)。
3.当此药与治疗指数狭窄的CYP3A底物一起使用时,建议谨慎。
4.避免与可能延长QT的药物共同使用,如抗心律失常药物(包括但不限于胺碘酮、二吡胺、普鲁卡酰胺、奎宁和索他洛),以及其他已知延长QT间期的药物(包括但不限于氯喹、克拉霉素、氟哌啶醇、美沙酮、莫西沙星等)
注意事项:
1.QT间期延长
(1)在开始治疗前评估心电图,仅在QTcF值小于450毫秒的患者中使用瑞博西尼治疗。
大约在第一周期的第14天,第二周期的开始或临床需要时重复心电图。
(2)在开始治疗前,在前6个周期开始时或临床需要时监测血清电解质(包括钾,钙,磷和镁),在开始瑞博西尼治疗前需纠正任何电解质的异常。
(3)避免在已经或有明显发生QTc延长风险的患者中使用瑞博西尼,包括长QT综合征患者,不受控制或明显的心脏病患者(包括近期心肌梗塞,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和缓慢性心律失常),电解质异常的患者。
(4)避免将瑞博西尼与已知延长QTc间期的药物和/或强CYP3A抑制剂一起使用,因为这可能导致QTcF间期延长。
(5)根据治疗期间所观察到的QT间期延长程度,中断和/或减少剂量或停药。
2.肝胆毒性
(1)在开始用瑞博西尼治疗之前进行肝功能检测。
在前两个周期中每隔2周监测肝功能,在随后的四个周期中的每一个周期开始之前,或在有临床指征时,进行肝功能测试。
(2)根据转氨酶升高的严重程度中,断和/或减少剂量或停药;
对基线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等级≥3级升高的患者的建议尚未确定。
3.中性粒细胞减少
(1)在开始使用瑞博西尼治疗前进行全血细胞计数检查。
前2个周期每2周监测全血细胞计数,在随后的四个周期中的每一个周期开始之前,或在有临床指征时,监测全血细胞计数。
(2)根据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严重程度,中断和/或减少剂量或停药。
4.胚胎—胎儿毒性
(1)此药会对孕妇与胎儿造成影响,建议有生殖潜力的女性在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服用瑞博西尼后的3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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