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至少接受过2次全身治疗的患者的复发性滤泡性淋巴瘤(FL)
用法用量
60mg静脉注射1小时以上,第1,8,15天使用,每28天为一个周期;出现毒性反应时调整剂量。
剂量调整:避免与强CYP3A诱导剂同时使用同时使用强效CYP3A4抑制剂:将剂量减少至45mg感染:等级≥3:扣留治疗直至解决。
疑似肺孢子虫肺炎(PJP)感染(所有等级):扣留治疗;如果确诊,治疗感染直至消退,然后在先前的剂量下恢复治疗,同时进行PJP预防。
高血糖:空腹血糖(FBG)≥160mg/dL或随机/非FBG≥200mg/dL:停止治疗直至FBG≤160mg/dL或随机/非FBG≤200mg/dL;给药前或给药后血糖≥500mg/dL:首次出现,停止治疗直至FBG≤160mg/dL,或随机/非FBG≤200mg/dL;然后将剂量从60毫克减少到45毫克,并保持在45毫克。
随后发生,停止治疗直至FBG≤160mg/dL,或随机/非FBG≤200mg/dL;然后将剂量从45毫克减少到30毫克,并保持在30毫克。
如果持续30毫克,则停止治疗。
高血压:预测血压(BP)≥150/90mmHg,基于连续2次血压测量至少间隔15分钟,停止治疗直至血压<150/90mmHg),则停止治疗。
非传染性肺炎(NIP):2级,扣留copanlisib并治疗NIP;一旦NIP恢复到1级或更低,恢复治疗45毫克。
2级复发,停止治疗。
≥3级,停止治疗。
中性粒细胞减少: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0.5-1.0×10³cells/mm³,维持剂量;至少每周监测一次ANC。
ANC<0.5×10³cells></0.5×10³cells>
如果ANC≤0.5×10³cells/mm³再次出现,则将剂量减少至45mg。
严重的皮肤反应:3级,停止治疗直至毒性消退,并将剂量从60mg减少到45mg,或从45mg减少到30mg。
危及生命,停止治疗。
血小板减少:<25x10^9></25x10^9>
如果在21天内未发生恢复,则停止治疗。
其他严重和非危及生命的毒性:3级,停止治疗直至毒性消退,并将剂量从60mg减少到45mg,或从45mg减少到30mg。
不良反应
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高血糖、腹泻、疲劳、高血压、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恶心、下呼吸道感染和血小板减少。
最常见的3-4级不良反应包括高血糖、白细胞减少、高血压、中性粒细胞减少和下呼吸道感染。
禁忌
无
贮存方法
未使用的样品瓶:在2-8°C(36-46°F)冷藏 稀释溶液:使用前在2-8°C(36-46°F)冷藏最多24小时 避免阳光直射
适用人群
至少接受过2次全身治疗的患者的复发性滤泡性淋巴瘤(FL)
药物相互作用
(1)CYP3A诱导剂:避免以强CYP3A诱导剂联用。
(2)CYP3A抑制剂:若与CYP3A抑制剂联用,减少ALIQOPA剂量至45mg。
有效期
24个月
剂型
注射剂
生产厂家
德国拜耳
注意事项
感染:监测患者感染的症状及体征,3级或以上感染应暂停给药,直到情况缓解。
高血糖:每次用药前应达到最佳的血糖控制。
重度或持续性高血糖应减量或暂停用药。
高血压:收缩压小于150mmHg及舒张压小于90mmHg前应停止给药,若需要用到降压药,应考虑降低ALIQOPA剂量。
若血压无法控制或出现危机生命的情况应终止ALIQOPA。
非感染性肺炎(NIP):ALIQOPA减量及对症处理。
若反复出现2级NIP或出现3级以上NIP患者应永久停止ALIQOPA。
中性粒细胞减少:在治疗期间应至少每周监测全血细胞计数。
在ANC≥0.5×103个/mm3前暂停用药。
严重皮肤反应:严重的或持续的皮肤反应应暂停、减量或终止治疗。
胚胎胎儿毒性:可能致胎儿危害。
告知患者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和使用有效避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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